鄭州市律師協是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》和相關法律成立的行業自律性組織,是由鄭州市全體律師組成的社會團體法人,受鄭州市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、監督和上級律師協會的指導,依法對鄭州律師實施行業管理。
協會宗旨是:團結和教育會員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,忠實于律師事業,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;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;提高會員的執業素質;加強行業自律,促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,為依法治國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,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而奮斗。
協會主要職責有:
(一)保障律師依法執業,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;
(二)總結、交流律師工作經驗;
(三)組織律師業務培訓;
(四)進行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、檢查和監督;
(五)組織律師開展對外交流;
(六)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;
(七)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。 鄭州市律師協會自成立以來,在對律師業務指導、交流工作經驗、維護律師合法權益、加強與國內外律師之間的交流等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,逐步完善行業管理體制,為我市律師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。
律師代表大會是鄭州律協的最高權力機構,理事會是律師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,由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。
律師協會設有秘書處,是協會的執行機構,負責具體落實律師代表大會、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的各項決定,承擔協會的日常工作。